一. 廢氣防治處理措施
1. 工藝不凝尾氣經氣提后送至熱煤爐焚燒。
2. SSP系統產生廢氣經精密金屬催化劑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,無污染物排放。
3. 污水處理裝置產生廢氣收集進入水噴淋塔,經噴淋、水封高點燃燒等方式處理。
4. 燃氣爐由常規燃燒器更換為低氮氧燃燒器,降低煙氣中廢氣排放量。
5. 在品管部化驗室、聚酯小試車間、危險品倉庫、危險廢棄物倉庫等場所安裝活性炭廢氣吸附裝置,降低VOCs排放量。
二 . 廢水防治措施
工藝廢水、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,進入廠內污水預處理站處理;經區污水管網接入市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;清下水直接排入園區雨水管網。
三. 噪聲防治措施
通過減振、隔聲、廠房屏蔽、距離衰減、綠化等綜合措施控制廠界噪聲達標。
四. 固體廢棄物處理
一般固廢,外售綜合利用;
危險固廢,委托專業機構焚燒處置;
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;
PSA制氮系統產生的廢分子篩由供應商回收。